产品介绍
TVOC释放量检测气候箱主要适用于家具、人造板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及汽车内饰件中甲醛、挥发性有机物(VOC)释放量检测。
满足标准
·GB/T 31106-2014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
·GB/T 31107-2014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
·ANSI/BIFMAX7.1-2007 低排放办公家具装置和座椅的甲醛和TVOC排放物用标准
·EN717-1 小型气候箱法测定甲醛释放量
·ISO 16000-9 室内空气-第9部分:建筑产品和家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测定
设备参数
1.设备容积(舱容):10.02m³。
2.温度控制范围:+15~ +70℃(试验运行时无负荷、有试样时)。
+70~ +240℃(加热处理运行时,无负荷、无试样时,以舱内空气温度为准)。
3.湿度控制范围:30~80%RH (at+20℃~ +30℃) (无负荷、有试样时)。
4.温湿度波动度:±0.3C /3%RH(测试点在(23℃,45%RH)、无负荷、无试样时)。
5.温湿度偏差:±0.5C /2%RH(测试点在(23℃,45%RH)、无负荷、无试样时)。
6.温湿度均匀度:±0.5C /2%RH(测试点在(23℃,45%RH)、无负荷、无试样时)。
7.空气流速可调范围 (0.1~1)m/s,控制精度±0.05m/s。
8.空气交换率可调范围(0.2~4次/h,控制精度±1.5%,采用进口品牌电子流量计。
9.设备密闭性:测试舱密闭性应满足在1kPa正压(表压)时,舱内空气泄漏率VL≤0.5%×舱容/min,或者舱内空气泄漏率VL5%x供气率VS。
10.测试舱内本底浓度:甲醛本底浓度≤0.006mg/m3,TVOC本底浓度≤0.05mg/m3,单体VOC本底浓度≤0.005mg/m3。
11.设备平均回收率:≥80%(甲苯和正十二烷)。
12.设备运行时,测试舱内相对于外界压力:105Pa。
13.舱内空气均匀度:空载时候任意2点采样数值偏差≤5%。
14.耐电强度:设备加热器端子与控制系统开路时,对舱壳承受电压1500V、交流50HZ、历时1min的耐电压强度试验,其绝缘无击穿或闪络现象。
15.仪表测量精度:温度:±0.1C;相对湿度:±1%RH;空气交换率:0.01次/小时;空气流速:0.05 m/s;压力:±0.1Pa。
16.设备绝缘电阻:设备带电部位对箱壳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。